各位教职员工:
根据西校工[2013]21号和26号文件,校工会就我院报送的《关于推荐国际学院直属工会小组组长人选的请示》,批复如下:
1. 同意设立国际学院直属工会小组。
2. 同意白小丽同志为国际学院直属工会小组组长,任期4年。
特此通知。
国际学院
2013年9月18日
备注